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


資訊倫理

活動設計1-資訊素養

說明

網路禮儀

網路禮儀就是使用網路的人應該要遵守的禮儀規範,就像我們習慣說請、謝謝或對不起一樣,禮儀是為了維持良好的人際互動而存在的,由於網路是個匿名的環境,使用者往往誤以為網路上的行為可以不受現實生活的規範,為所欲為卻沒有人知道我是誰,發表任何言論都不用負責任,如果人人都這樣想,網路世界一定是充滿著攻擊、謾罵、誇張、虛假等內容,為了讓網路世界維持一定的和諧,使每個人都可以在這個環境中自由發表意見卻不致於影響別人的權益

文字表達清楚
網路上的溝通多使用文字,盡量不要用難懂的注音文或是圖像穿插,文字要簡潔清楚,以避免雙方誤解。

保護他人隱私
上傳照片時,如果其中有照到其他朋友的照片,在上傳前一定要經過他們的同意;不要在人人可以進入看到的區域談論屬於他人隱私的內容。

尊重著作權人
轉錄他人文章或言論時,一定要經作者同意並註明出處;不要隨便上傳或下載軟體,也不要把商業用途的軟體放在網站上供人下載,否則將觸犯他人的著作權。

拒絕不實言論
不要在網路上散佈不實的言論,可能造成他人名譽上的損傷,甚至形成誹謗罪。

就事論事說理
不要發表人身攻擊的文章,像是用髒話、刺傷別人等言語,應該就事論事,濫罵只會阻礙溝通,並不能解決問題。


隱私權

何謂隱私權?

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585號解釋,明白承認隱私權受憲法所保障,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至於隱私權的保護範圍,依釋字603號解釋,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私密隱私,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空間隱私,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裡面說的就是你的個人資料,像是姓名居住地身分證號碼等資料,你應該「有權利決定」要讓哪些人知道,換句話說:「你不想讓他知道的人知道了你的資料就是侵犯了你的隱私權」!

思考一下-你有什麼資料在網路上?

侵犯隱私權行為

保護隱私權的作法

保護隱私權的法規

活動設計2-在監視下失去隱私權的人民

參考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cshademo/ke-cheng-ming-cheng/zi-xun-ke-ji-gai-lun/zi-xun-ke-ji-yu-ren-lei-she-hui/zhi-hui-cai-chan-q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