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資訊倫理與法律
倫理(Ethics)
道德原則的集合(哲學問題)
法律(Law)
資訊倫理(Information Ethics)四大議題「PAPA」
資訊倫理議題的出現是由於個人對「資訊的使用」(The Use of Information)而產生的各種議題
1.隱私權(Privacy):任意公開或販賣私人資料。
2.精確性(Accuracy):不正確的資訊或病毒在網路傳播。
3.財產權(Property):任意傳播或下載未經授權之數位資產。
4.使用(存取)權(Accessibility):資訊安全不足私人資料遭到非法存取。
活動設計1-百萬大挑戰-資訊素養下載
資訊科技法律
活動設計2-資訊科技相關法律
說明
資訊倫理與相關法律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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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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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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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妨害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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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色情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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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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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路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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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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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針孔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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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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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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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網路交易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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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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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費設備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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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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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動付款設備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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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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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正利用電腦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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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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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盜撥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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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或電信法第五十六條(實務見解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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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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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電磁紀錄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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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網路遊戲虛擬寶物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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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盜用點數卡: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盜用帳號:第三百五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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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妨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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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洩漏電腦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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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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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盜賣電腦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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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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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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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網路侮辱及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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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零九條至第三百一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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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妨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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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煽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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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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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干擾電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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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電腦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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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者: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
散布者:刑法第三百六十條(惡作劇型病毒)或第三百五十九條(破壞型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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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分散式阻斷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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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六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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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妨害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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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網路非法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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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四條
電信法第五十六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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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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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販賣大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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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八十七、九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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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非法重製他人網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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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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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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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架設網路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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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七、二百六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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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網路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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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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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濫用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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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駭客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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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政府網站: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條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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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性暴力
它意指透過「網路科技」達成的威脅、跟蹤、誘騙、騷擾、侵害等性暴力行為,並且不分程度深淺,包含在臉書上用煽情字眼稱讚他人外表,或傳送猥褻照、黃色笑話。
任何帶著性含義,並使對方不舒服的言行,皆可構成數位性別暴力。所有年齡層的男男女女都可能是受害者,即使某些人會自認為那叫「開玩笑」。
活動設計3-犯罪案例
(略誘囚罪)
附註:(電競陪玩師)
數位性剝削防治RAP
小結
網路交友「人、時、地、事、物」五大安全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