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資訊倫理與法律


倫理(Ethics)

道德原則的集合(哲學問題)

法律(Law)

資訊倫理(Information Ethics)四大議題「PAPA」

資訊倫理議題的出現是由於個人對「資訊的使用」(The Use of Information)而產生的各種議題


1.隱私權(Privacy):任意公開或販賣私人資料。

2.精確性(Accuracy):不正確的資訊或病毒在網路傳播。

3.財產權(Property):任意傳播或下載未經授權之數位資產。

4.使用(存取)權(Accessibility):資訊安全不足私人資料遭到非法存取。

活動設計1-百萬大挑戰-資訊素養下載


資訊科技法律

活動設計2-資訊科技相關法律

說明

資訊倫理與相關法律

類型

行為態樣

現行法律 

一、妨害風化

一、色情網站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八條

二、網路援交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

三、針孔偷拍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之二

二、詐欺

四、網路交易詐欺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五、收費設備詐欺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一

六、自動付款設備詐欺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二

七、不正利用電腦取財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

八、盜撥帳號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或電信法第五十六條(實務見解分歧)

三、竊盜

九、電磁紀錄竊盜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十、網路遊戲虛擬寶物竊盜

竊盜: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盜用點數卡: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盜用帳號:第三百五十八條

四、妨害秘密

十一、洩漏電腦秘密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之一

十二、盜賣電腦個人資料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條

五、妨害名譽

十三、網路侮辱及誹謗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至第三百一十四條

六、妨害秩序

十四、煽惑犯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七、干擾電磁紀錄

十五、電腦病毒

程式設計者: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

散布者:刑法第三百六十條(惡作劇型病毒)或第三百五十九條(破壞型病毒)。

十六、分散式阻斷攻擊

刑法第三百六十條

八、妨害通信秘密

十七、網路非法監聽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四條

電信法第五十六條之一

九、侵害著作權

十八、販賣大補帖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九十三條

十九、非法重製他人網站內容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

十、賭博

二十、架設網路網站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二百六十八條

二十一、網路賭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有爭議)

十一、濫用電腦

二十二、駭客入侵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政府網站: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條加重)

數位性暴力

它意指透過「網路科技」達成的威脅跟蹤誘騙騷擾侵害性暴力行為,並且不分程度深淺,包含在臉書上用煽情字眼稱讚他人外表,或傳送猥褻照、黃色笑話。

任何帶著性含義,並使對方不舒服的言行,皆可構成數位性別暴力。所有年齡層的男男女女都可能是受害者,即使某些人會自認為那叫「開玩笑」

活動設計3-犯罪案例

(略誘囚罪)

附註:(電競陪玩師)

數位性剝削防治RAP


小結

網路交友「人、時、地、事、物」五大安全守則